根据我国刑法里边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罪,其实指的就是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挪用到自己身上,进行了非法的活动的,或者是那些挪用公款的数额比较大,将自已挪用的公款运用到营运性质的活动中,或者是在挪用了比较大的数额的公款之后,超过三个月都没有主动归还的一种违法行为。
挪用公款这项罪名的主体,是比较特殊的主体,它指的是为国家工作的人员,具有特定性质和公务性质。它既包括了在各大国家机关里边从事了公务的工作人员,也包括了那些在国有制的公司中和各大企事业单位里,以及各种人民团体中从事了公务的相关人员,还包括了那些受到国有性质的单位委派到非国有性质的单位去从事公务的相关人员,以及其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了公务的人员。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如下:
如果国家的公务人员将公款挪为私用,并且还进行了非法的活动的话,数额一旦达到了三万人民币以上,就应该要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处罚;如果其数额高达三百万人民币之上,那么已经达到刑法的所规定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话,会直接被处罚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犯有该罪的人员对其挪用的公款还拒不退还的话,将要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一般是要满足以下条件:犯罪人员挪用的公款数额已经超过了一百万人民币的;该款项是用来救灾、抢险等公共事业方面的,其数额已经超过了五十万人民币,但是还不足一百万人民币的;挪用了公款还不退还回来,其挪用的数额超过了五十万人民币,但是又不足一百万人民币的;其他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形。
如果国家公务人员挪用了公款,并且将其用到营利活动当中去,或者是挪用了之后超过三个月都没有归还,其数额一旦达到了五万人民币以上的,就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如果说其数额已经达到了五百万人民币的话,那么就已经达到了刑法所认定的“数额巨大”的标准,如果还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中的一种的话,那么就应该认定为情节严重:
第一种情形就是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方便,挪用了公款,并且其数额已经超过了两百万人民币的;
第二种情形是公务人员所挪用的钱款是用在救灾、抢险、移民等一系列特定的公用钱款,并且其数额已经达到了一百万人民币,但是还不足两百万人民币的;
第三种情形是国家公务人员在挪用了公款之后,还坚持不退还出来的,其挪用的数额已经超过了一百万人民币,但是又不满两百万人民币的。
第四种是其他的一些应当被认为是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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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触犯了挪用公款罪,我国刑事法律将会对其进行相应地刑事处罚,那么,该罪的量刑标准究竟是怎样的呢?下面,北京刑事律师马上为你具体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 个月未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5、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末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数抵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
6、缓刑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1996年6月26日)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从上文可知,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欢迎你到我们官网查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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