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扬律师:同时,律师也不能盲目乐观,因为刑事案件的走向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律师作为刑事辩护中的主心骨,相对于不懂法、不了解程序且无法接触案卷证据的被告人和家属而言,其对案件的预测和评估至关重要,必须给出客观的判断,避免误导当事人过分乐观。比如有律师在案件受诸多案外因素干扰、当事人被批捕且羁押许久的情况下,仍称案件 99.9%会判无罪,这种不切实际的乐观显然不可取,毕竟开庭当天就释放被告人的情况极为罕见。但也不能过于悲观而放弃辩护,律师的价值往往就体现在通过抗争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李扬律师:要客观评估案件并制定合适的辩护方案,需要考虑案件本身及案外影响两大类因素,其中人的因素,尤其是被告人的情况,是首要考量的。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会通过其言谈举止等形成对被告人的主观评价,而被告人的主观意愿是重中之重。在无罪辩护案件中,被告人的坚定支持不可或缺,很多理想的辩护结果都是被告人、家属与律师三方共同努力、高度信任的成果。不同被告人的主观意愿差异很大,有的如王某泉一样,即便面对“认了就取保判缓刑”的诱惑,仍拍着桌子坚持不认罪,坚决要求无罪辩护;有的则因在看守所的经历,觉得无罪辩护太难而选择认罪认罚,只求轻判;还有的有着特定诉求,比如担心孩子留案底而希望争取不起诉,或者只求判缓刑不进监狱,亦或是希望尽量减少刑期。 李扬律师:律师必须根据被告人的真实诉求来确定辩护目标和方向。曾有一个案件,被告人在国外期间被诬告参与朋友间的事件,回国后虽被某检取保候审近一年,但始终不认罪,某检以认罪认罚可判缓刑、不认罪则五年起步相逼,而被告人因确实未参与该事件,意志坚定地拒绝认罪。律师介入后,发现某检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长期沿用公安的取保手续且未提审被告人,存在程序违法,进而指出案件证据存在问题,推动某检退补,并坚持为被告人争取存疑不起诉。最终,在被告人的坚定态度和律师的努力下,某检考虑进行第二次检委会讨论以做存疑不起诉。这一案例表明,当事人的坚定意愿会影响律师的辩护策略,而律师也需结合证据情况来考虑当事人的因素。
李扬律师: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被告人本人认罪,但律师结合全案证据,从法律适用角度认为可以做无罪辩护,比如之前代理的何亮案件,被告人承认打人,但律师认为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这种情况下,律师仍需基于证据进行辩护。所以,在考虑被告人因素时,除了其主观意愿,还需结合案件证据综合判断,从而制定出最适合的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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