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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国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分裂国家罪区别

2019-06-1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3227次


一、分裂国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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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结果,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所谓组织,是指为分裂国家而安排分散的人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组织既包括预备过程中的组织,也包括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所谓策划。是指为分裂国家而暗中密谋、策划,实际上是处于一种犯罪预备的状态。所谓实施,是指已经着手,个人或有组织地将策划的内容付诸行动。组织、策划、实施是分裂国家行为的不同形式及发展阶段,都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度不同的实行行为。

所谓分裂国家,是指破坏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民族动乱,搞民族分裂,破坏各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二是搞地方割据,另立伪政府,抗拒中央的领导,破坏国家的统一。破坏国家统一是分裂国家的一种特殊形式或结果,分裂国家则是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手段。

分裂国家的手段多种多样,不论此种行为是否造成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具有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活动事实,就构成犯罪。

二、 分裂国家罪判多少年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本法第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进行分裂国家犯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狄罪的,依第103条规定从重处罚。

现实中,分裂国家的手段、方式可以说是多种多样,不过就分裂的行为来看,无论是否有造成危害结果,只要有实施相应的分裂行为,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分裂国家罪。而按照《刑法》中的规定,一旦构成此罪,则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对于其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则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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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分裂国家罪区别

煽动国家分裂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具体的表现手法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因此很多人在实践中无法判断是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还是煽动分裂国家罪。这两个罪名其实有一定的不同,那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分裂国家罪有哪些区别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分裂国家罪有哪些区别

1、犯罪行为的内容不同,煽动分裂国家罪是煽动分裂国家,即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多,后罪是煽动覆灭现存政权,另立新政权。

2、犯罪故意和犯罪目的不同。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分裂国家为目的,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

3、犯罪客体不同。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客体是国家统一,后罪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及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主要是各民族感情和爱国主义的问题,后者主要是政治理想、政治信念的问题。

二、怎么认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1、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认定煽动的方式,应注意同那些一时不明真相的群众轻信、误传小道消息或出于善意对某些政府行为或领导人 进行批评、发牢骚相区别,不能将后者依犯罪处理。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的区别

(1)行为直接影响的对象或影响的方式不同。本罪一般是公开,对不特定的多人进行煽动,当然也不排除个别的一个一个地对多人进行分别煽动的情况。但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只是对特定对象进行教唆,一般不是公开的。

(2)侵害具体对象的行为内容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包括一项,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的行为内容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确定罪名的根据不同。本罪的根据仅在于本条第2款,而后者则包括总则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有关规定,是多样性的。

(4)处罚的原则也不同。对本罪应严格按本罪法定刑处罚,后者则应按总则的规定并结合其教唆行为具体触犯的罪名,依照其在危害国家安全的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分裂国家罪之间的不同之处,北京刑事律师主要在上文中为大家整理了三点,包括犯罪行为内容、犯罪故意和目的、犯罪客体,因此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这三个方面来仔细区分一下这两个犯罪。

以上是关于分裂国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分裂国家罪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专业办理客观,国家等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如需咨询刑事律师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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