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累犯简单说其实就是一种以前犯过罪,又再次犯罪的事实,对于累犯进行从严惩处,这是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
在通常情况下,累犯的当事人,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要比一般的犯罪受到的刑罚要重很多的。依据我国的刑法,累犯通常也是有两种情况的。而这两种情况所受到的刑罚也是不一样的。
一般累犯主要指的是:
1、主观条件:之前犯的罪和后来再次犯的罪都必须是故意进行的犯罪;
2、刑度条件:之前犯的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来再次犯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及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来再次犯的罪必须是发生在之前犯的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自己的罪刑被免除之后的五年以内。
特殊累犯主要指的是:
1、罪名限制:之前犯的罪和后来再次犯的罪都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2、时间上没有具体的限制,而这就是不同于一般累犯的非常重要的地方;
3、刑度无限制:只要之前和后来犯的罪都是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那么就都会被判处刑罚处罚,因此也就可以构成特殊累犯。
累犯的量刑标准主要为:
1、对于所有累犯行为,一切都应该是从重进行处罚的。也就是无论最终判定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犯罪人员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对其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也就是适用较为严重的刑种或者是时期较长的刑期。
从重处罚,必须根据犯罪的人员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犯罪人员的刑罚,并不是一律判处为法定最高的刑罚。
2、对于累犯,不能够使用缓刑;
3、对于累犯,也不能够对犯罪人进行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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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取保候审可以吗,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当犯罪分子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犯罪分子的家属是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对此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了,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北京刑事律师下文做了解答,供大家阅读。
一、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吗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 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由上述规定可知,对于累犯,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对象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三、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由于累犯的性质比较特殊,其反复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比较大,因此,累犯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除了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也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要是你对此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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