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该问一下什么问题呢?
接下来就让我带领大家来看看。
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前我们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记录好会见的时间、地点和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信息。通常在会见开始前律师需要向犯罪嫌疑人介绍一下自己,告诉他自己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并且需要在征求他的同意之后问问题。首先可以跟犯罪嫌疑人说律师可以为他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比如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诉等。再详细咨询一下犯罪嫌疑人涉事经过,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被刑事拘留的?为什么要抓你,给你的罪名是什么?你一共被审讯了多少次?
在询问这些基本情况之后,律师就可以针对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法律法规进行科普并且提出建议。如果犯罪嫌疑人敲诈勒索的金额较小,一般是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间,那么可能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数额较大,一般是指一万到三万之间,就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通过恶劣的手段,比如说恐吓、威胁、要挟等,逼迫被害人交出钱财的,处罚力度可能更大。在审判犯罪嫌疑人期间需要避嫌,如果是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其近亲属需要回避。与这个案件有利益关系的人、可能会影响断案公正的人都需要回避。当然犯罪嫌疑人也具有一些权利,比如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自己写供诉,查看侦查人员所写的笔录是否有误,及时更正笔录错误。这些都是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剥夺。在会见最后律师关心犯罪嫌疑人的现状,询问他自己的权利是否收到了侵害,有什么想对家人说的话,律师可以转达给犯罪嫌疑人的家人。
这些就是会见的基本步骤内容,可以有效地指导律师会见。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敲诈勒索罪笔录相关刑事法律知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遭遇到敲诈勒索,部分公民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不清楚敲诈勒索的概念,亦不知该如何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这反而给了那些犯罪之人再去伤害别人的机会。那么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到公安机关报案时需要哪些证据?下面由为大家一一道来。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解释》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解释》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敲诈勒索罪的立案证据有哪些
只要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均可以作为证明敲诈勒索罪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简而言之,通常敲诈勒索罪的证据主要有主客观两部分。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不是为了要账或其他目的,就是想把你的钱变为己有。客观上实施了要挟、威胁。
在我们遇到敲诈勒索时我们应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要让自己的一时沉默为不法分子带来了继续伤害他人的机会。当遭遇此类情况而我们却不知怎么解决时应及时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将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为您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法,降低您的损失,为您争取最大利益。
以上是关于敲诈勒索罪笔录的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专业办理敲诈勒索,笔录等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如需咨询刑事律师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