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敲诈勒索罪上诉状怎么写?
敲诈勒索罪上诉状
上诉人冯X安,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广东省XX市人,初中文化,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XX市XX镇XX村XX号,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上诉人不服广东省XX市人民法院(20XX)XX法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20XX)XX法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书第一项,依法改判宣告上诉人无罪。
事实和理由: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冯X安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严重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宣告上诉人无罪。
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犯罪构成上,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威胁或要挟行为。
1、对于一审法院认定的第一宗敲诈勒索案,由于上诉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没有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依法不能认定。
2、原审判决违反了法定程序,造成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一审法院第三次开庭时,公诉人出示了上诉人在农业银行开设的卡上流水帐,显示了冯X彬先后分多笔共汇入46600元。上诉人在庭上对此表示确认,同时辩解:这不是敲诈勒索款,而是冯X彬自愿给的购买河沙款;上诉人收到冯X彬汇入的钱后,便按30%的比例给他作回扣,汇入他指定的冯X英的农业银行帐户。
为了查明事实,上诉人的辩护律师在庭上当即申请法院到农业银行调取上诉人农业银行卡的流水帐和对冯X英予以询问调查,以正确处理本案。庭后,上诉人的辩护律师又按时提交了调查取证申请书。但是,原审法院对此不予答复,也不展开调查取证,就径直作出判决,甚至在刑事判决书对上诉人及辩护人的调查取证请求也只字不提,剥夺了上诉人的正当诉讼权利,违反了法定程序,由此造成了本案事实不清,实体判决可能因此而错误。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错误,程序违法,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无罪。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二、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是违法犯罪活动,一旦情节严重法院定罪的。被告对一审不服的,应该在拿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上诉。在提交的敲诈勒索罪上诉状里面写清要求缓刑或者无罪释放的请求,并用大量的事实来证实自己没有参与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一般来说,二审法院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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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判断一个行为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主要看行为人的情况是否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相符合,那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北京刑事律师马上在下文为大家介绍。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
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言相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自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
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等。
⒊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⒋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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