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中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吗的法律问题,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法中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吗?
对于入户盗窃的行为是构成了盗窃罪的,并且此时不计算盗窃的次数与盗窃财物的多少。
1、入户盗窃既遂的,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2、入户盗窃未遂,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也应该以盗窃罪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2018年最新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所以,就算犯罪嫌疑人有入户盗窃的这种行为,但实际上也并没有盗窃到多少的财物,可是,法律制度上依然会按照盗窃罪论处的。同时,如果我们在家中发现了入户盗窃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话,首先要懂得自保,在不惊动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要想办法及时的报警,以免给自己带来其他更大的伤害。
偷盗文物的行为,有些时候会按照盗窃罪来定罪处罚,然而有些情况下却是以倒卖文物罪来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实际该定哪个罪,还要看具体的情节是怎样的,这样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而说到偷盗文物罪判多少年的问题上,就要看被认定的是哪个罪名了。下文中,为你做详细分析。
盗窃文物的涉嫌盗窃罪,根据犯罪情节依法定罪处罚。
如果盗窃后又倒卖的,涉嫌倒卖文物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二十六条 【倒卖文物罪】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犯罪所引起的刑罚后果能提供衡量标准的、体现国家对行为人否定评价的刑事实体性义务。
刑事责任是介于犯罪和刑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的功能就在于对犯罪和刑罚的关系起着调节的作用。
一个人实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即其行为具备了刑法中的某种犯罪构成,他就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的实施与否决定刑事责任的存在与否,犯罪事实连同犯罪人的罪前表现和罪后态度在内综合反映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决定着刑事责任的程度。
可见,刑事责任产生于犯罪,是犯罪引起的必然效应。刑事责任既是犯罪的效应,又是刑罚的先导。刑罚是刑事责任的主要实现方式。罪—责—刑的逻辑结构,乃是整个刑法内容的缩影。认定犯罪—确定责任—决定刑罚,完整地反映了办理刑事案件的步骤和过程。
结合上文的内容,我们知道一般偷盗文物的行为往往构成的是盗窃罪,但在偷盗了文物之后可能还会有销赃的行为,此时就会被认定为倒卖文物罪了。这个时候,就会对行为人以盗窃罪和倒卖文物罪数罪并罚。关于偷盗文物罪判多少年的问题,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总结,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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