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次入室盗窃价值600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3次入室盗窃价值600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解释
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在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司法机关是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那么当已经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后证据后,也是可以申请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时,是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
相信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案子就到了检查院手里。此时,想要办理取保候审就需要向检察院提出申请。那么大家知道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吗?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问题,下面请跟随一起看看相关介绍。
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 】第 号
申请人: 律师务所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 一案,于 年 月 日经 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 案的犯罪嫌疑人 (或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亲属 )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 (或保证金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制作要求:
1.首部。
写明:第一,标题;第二,申请人的身份。
2.正文。
写明:第一,申请事项;第二,申请理由;第三,如果有保证人,则写明保证人身份;第四,写明保证的具体内容。
3.尾部。
写明:第一,致送机关的名称;第二,申请人、保证人(如果有的话)签名。
4.最后,要求注明提出该项申请的年、月、日。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在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案件到了检察院手上时该如何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的文章后能够顺利的写出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不过,实践中,很多取保候审申请书都是由专业律师来写的,如果您有需要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写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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