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伤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轻伤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怎么办?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于一九九○年七月一日起颁布试行,共计六章第五十六条。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致人轻伤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果当事人追究的话,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的各项经济上的赔偿。医疗费由医疗机构的医疗单据证明来确定金额。误工费往往取决于误工时间以及受害人的收入。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到误工费这个词,有时候朋友拉我们出去逛街,我们会开玩笑的说今天的误工费算你头上了。但是,误工费在法律层面上说,是有一定的规定和严格的适用范围的。个体工商户误工费的确定是很多的个体工商户关心的问题,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二、误工费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三、个体工商户误工费的确定因素
个体工商户误工费的确定需要什么是标准,个体工商户有误工费,具体的数值要看你的平均收入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经常我们去买东西,店家会说我们是小本经营,其实这个词的由来历史已久,个体经营户因为受风险的抵抗力不强,经常会因为经济或者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就被迫的无法经营,因此为了保护一些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也存在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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