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叫骗婚罪的法律问题,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什么叫骗婚罪
根据现行法律,没有这样的罪名。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骗取钱财,或以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俗称“鸽子”,是最常见的一种婚姻诈骗形式。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的婚姻状况、债务纠纷、性取向、家庭情况、婚姻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
犯罪嫌疑人以合法婚姻为幌子骗取合法婚姻登记,是诈骗罪中的一种特殊情况。目前,诈骗的对象主要是老年人和贫困人口的婚姻诈骗,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不正当婚姻和不正当婚姻含义相同。
被诈骗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所犯罪行的情节,处罚的办法为:如果是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的,并且涉案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将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刑,对于这种类型的犯罪还要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涉案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的,或者有了其他很严重的情节,法定刑罚是判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是没收财产。关于诈骗罪法律有其他规定的,依照具体的规定处理。
相关立案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数额达到了二十万元及以上的,就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了。数额巨大的诈骗罪是认定诈骗罪“特别严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并不是唯一的阴谋。诈骗金额在10万元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严重: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多次犯罪或者流浪犯罪,情节严重的;
(三)有骗取法人还有其他的组织或者是个人很需要的生产资料,对其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影响或是因此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
(四)为救灾、抢险、防洪、特殊照顾、救助、医疗等诈骗财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虚假财产,致使虚假财产不能返还的;
(六)将欺诈财产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对受害人造成死亡、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如果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单位实施单位的名称的欺诈,欺诈的收入属于单位,金额是5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上述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151条的规定。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国家没有这样的收费。以婚姻为前体,骗取当事人钱财的,数额较大的行为,不是骗取婚姻罪,应定性为诈骗罪。
什么叫骗婚罪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一、什么样的婚姻才算骗婚
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情况,性向、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况属于骗婚。
二、婚姻法中骗婚的处理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总之,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对本案的骗婚进行定性时,其定性有悖于常理;处理因骗婚引起的纠纷时,很难适用到最恰当的规定,处理结果也将显失公平。而在骗婚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财产问题产生纠纷,既然可以认定属于骗婚的话,自然受害者可以要求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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