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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邪教犯罪与非法拘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事法律知识

2019-04-0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2185次

关于组织邪教犯罪与非法拘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组织邪教犯罪与非法拘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因此,构成非法拘禁罪最多可以判处15年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人罪,可以判处死刑

二、邪教对社会的危害

邪教对于人类,不仅毒害人的肌体,而且侵蚀人的灵魂。邪教对于社会的危害是多领域、多方面的。

第一,危害国家政治稳定。表现在:破坏国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向公职部门渗透,侵蚀国家机构;挑战现行政治体制,反对国家政权。

第二,危害国家经济秩序稳定。表现在:非法敛财,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进行经济犯罪,破坏社会生产及财政金融秩序。

第三,危害社会秩序稳定。表现在:破坏社会治安;蔑视法律,危害公共秩序;诬告滥诉,干扰司法正常进行;毒化社会风气;干涉婚姻,违背人伦,破坏家庭。

第四,危害社会思想稳定。表现在: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思想混乱;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反科学、反文明,亵渎人文精神。

第五,践踏人权。表现在:残害生命,践踏人的生命权;扼杀自由,侵犯人的政治权利;诋毁宗教,伤害信教群众的名誉权。

邪教犯罪和非法拘禁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些邪教组织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对部分不情愿加入教会的受害者有非法拘禁的这种行为,如此的话,主要责任人就可能构成了组织邪教罪和非法拘禁罪,量刑方面是数罪并罚的,但组织邪教犯罪和非法拘禁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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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享有自由权,任何单位、个人以及组织都不得随意剥夺,但是若公民实施了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进行拘禁。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的执法人员不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进行非法拘禁的清新是较为频繁发生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拘禁罪的拘禁时间是多久?

一、非法拘禁罪的拘禁时间是多久?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罪。一般情况下,超过24小时,会按犯罪处理的。

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民具有自由权,但并非只要国家司法的执法人员拘留了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公民就会构成非法拘禁罪,而是需要满足非法拘禁罪的拘禁时间后,才会被确定为触犯了该项法律的规定,此时,自由权被侵犯的个人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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