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个见义勇为的朋友看见一个人边殴打老人,边胁迫老人交出钱财,便冲过去阻止作案人,作案人转身又开始追打他。对于本案的定性有很多说法,有的人说是抢劫罪,未遂。有的人说是故意伤害罪。该作案人究竟犯了什么罪呢?
北京刑事律师解答:是抢劫罪,既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为抢劫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通俗的说,就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时,同时实施了两种犯罪行为。一种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或精神上的打击,给他人造成肉体伤害或者精神创伤。第二种行为就是同时抢劫公私的财物。可见抢劫罪的性质,从行为上说,犯罪嫌疑人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又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所以犯罪嫌疑人只要在抢劫的过程中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威胁被害人,就构成了该罪。至于他抢没抢到钱,那只是量刑的一个情节,丝毫也不影响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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