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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弹药罪未遂应该怎么处罚

2019-05-25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961次

非法持有弹药罪未遂应该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案件每个细节都可能导致判决的方向与具体量刑,其中不仅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还包括危害后果、具体情节等等。通过简短的咨询、答复并不能给予帮助,只有律师看到卷宗,了解案件全貌,才能制定全面的辩护方案。

非法买卖弹药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三条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

第十四条公务用枪,由国家指定的企业制造。

第十五条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

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 。

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核发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件。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件。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件、配售许可证件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件。

第十六条国家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

制造民用枪支的年度限额,由国务院林业、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并统一编制民用枪支序号,下达到民用枪支制造 企业。

配售民用枪支的年度限额,由国务院林业、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由国务院公安 部门确定并下达到民用枪支配售企业。

第十七条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不得超过限额制造民用 枪支,所制造的民用枪支必须全部交由指定的民用枪支配 售企业配售,不得自行销售。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应当在 配售限额内,配售指定的企业制造的民用枪支。

第十八条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 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不得改变民用枪支的性能和 结构;必须在民用枪支指定部位铸印制造厂的厂名、枪种 代码和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编制的枪支序号,不得制造无 号、重号、假号的民用枪支。 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必要 的安全保卫措施,防止民用枪支以及民用枪支零部件丢失 。

第十九条配售民用枪支,必须核对配购证件,严格按 照配购证件载明的品种、型号和数量配售;配售弹药,必 须核对持枪证件。民用枪支配售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公安 部门的规定建立配售帐册,长期保管备查。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制造 、配售、储存和帐册登记等情况,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必 要时,可以派专人驻厂对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民用枪支的研制和定型,由国务院有关业 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是不可以有弹药和抢的,那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管有没有进行伤人,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情节比较轻的,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没收所有的弹药和抢,并且会进行刑事处罚,在处罚期间一定要认错态度良好,也会会进行减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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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枪支弹药是只有规定的军队才可以持有的,那么普通人是没有权利非法持有弹药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非法持有弹药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进行缓刑的,那么关于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在法律上究竟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就和北京刑事律师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关于缓刑的规定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的量刑标准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非法持有弹药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定罪后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好好表现,积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遵守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的要求,知错就改,只要在监狱里好好改造就有机会缓刑,但最好的情况还是不要触犯法律,做好一个公民的角色。

以上是关于非法持有弹药罪未遂应该怎么处罚的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专业办理弹药罪等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如需咨询刑事律师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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