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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他人吸毒罪怎么认定

2019-05-18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690次

一、强迫他人吸毒罪怎么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属于复杂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排除被害人的抵抗,迫使其违背自己的意志吸食、注射毒品。所谓“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抗拒而吸食、注射毒品。所谓“其他强制方法”是指除了暴力或胁迫方法以外,以暴力、胁迫方法相当的,如酒醉、麻醉药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知抗拒而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行为。强迫他人吸毒的手段多种多样,但无论采取什么手段,客观上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就构成本罪,至于被强迫者是否因此成瘾,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对于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强迫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牟利而强迫他人吸毒,有的出于报复,不论行为人的动机如何,只要故意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就可构成犯罪。

二、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从重处罚:

(1)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国家工作人员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 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强迫他人吸毒

强迫他人吸毒罪属于故意犯罪,也就意味着要是过失实施了相关的行为,那么最终是无法认定构成此罪的。至于构成本罪的主体,法律中明确规定只能是自然人,不过也要求是年龄达到了16周岁,并且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的话也是无法认定构成强迫吸毒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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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主要指的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开设地下烟馆或变相烟馆的行为。近几年来,某些宾馆、饭店、舞厅也成为吸毒的场所,导致吸毒人数上升,因此刑法设定了容留他人吸毒罪对这种行为予以了严厉惩处。但此时也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认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下文中,北京刑事律师带来最新容留吸毒立案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一般应以牟利为目的作为主观上的必要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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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新容留吸毒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如果我们面临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起诉,一定要注意掌握自己的行为是否完全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有无达到该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有条件,建议聘请专业刑事律师,他们多年的刑事案件处理技巧和经验,能更加有效地为我们的当事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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