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盗伐林木罪?这里说的盗伐林木罪,就是不按照国家保护森林的一些规定,私自占有林木为目的,没有经过允许就砍伐不属于自己的林木或其他林木,并且砍伐数量大。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指国家、集体、个人的相关财产所有权。
那么盗伐林木罪是如何认定的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林木方面的相关规定,以私自占有,并且数量庞大的,按照相关刑罚的规定,将会被定为盗伐林木罪处理。相关的处理表现为:
(1)私自砍伐不属于自己的森林林木或者别人的承包项目的森林或林木;
(2)私自砍伐公司或个人承包下来的森林林木项目;
(3)擅自在被允许范围外的地方采伐森林林木。
所以,决定本罪性质的不仅仅是在于非法的秘密砍伐,而是还需要是以私自占有为目的的,侵犯了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能以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对于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权。所以,双方在林木的所有权确定之前,如果私自砍伐其林木,并且数量比较大的话,将会被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盗伐林木罪,将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惩罚,那么,具体的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根据我国《刑法》中相关规定,违反了森林保护法规,既是没有经过林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的批准,没有得到许可证的;或者是有相关的许可证但是没有按照许可证上面所的采伐地点、数量等,而随意砍伐公司或归别管理的森林林木,并且是砍伐的数量较大的行为,有两种量刑的幅度:
(1)涉及的数量大的情况,不仅会被处理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等,并且将会被处以罚金;
(2)当案件中数量巨大的时候,不仅会被处理为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将会被处以罚金。
那么还有一种情况则是更具《刑法》相关规定,私自盗取森林或者林木的,而且涉及到的数量比较大的行为,将被定为盗伐林木罪,在这种情况下,有三种量刑的情况:
(1)涉及的数量大的情况,不仅会被处理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等,并且将会被处以罚金;
(2)当案件中数量巨大的时候,不仅会被处理为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将会被处以罚金;
(3)在数量更为严重的情况,7年以上有期徒刑是逃不了的了,然后处以罚金。
既然本罪的量刑是更具数量而定,那么,数量是如何划分的呢?
根据相关规定,盗伐林木罪的起点被分为:
(1)在2以上5立方米以下,也可以是幼树100以上200棵以下,定义为数量较大;
(2)在20以上50立方米以下,也可以是幼树1000以上2000棵以下,定义为数量巨大;
(3)在100以上200立方米以下,也可以是幼树5000以上10000棵以下,定义为数量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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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其实一直都是很重视的,虽然也允许砍伐林木,但也要注意砍伐的限度,不能有滥砍滥伐和盗伐林木的情况出现,否则情节严重的话,就会被认定构成盗伐林木罪或者滥伐林木罪。那其中对于非法盗伐林木罪该怎么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盗伐林木罪怎么认定
1、应当妥善处理聚众盗伐(哄抢)林木的事件。对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一般参加者,不宜认定为犯罪。
2、应当正确处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关系。盗伐珍贵树木的行为,实际上也会触犯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两个罪名,对此应从一重罪论处。对于盗伐林木数额较大,同时另有盗伐珍贵树木、保护植物行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区分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秘密据为已有,以及人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量较大的,应定盗窃罪。区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的界限。主要区别在于对象不同。前罪对象是普通林木,后罪的对象是珍贵树木。
二、盗伐林木罪怎么处罚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但现实中人们普遍性的将盗伐林木罪称之为非法盗伐林木罪,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属于人们生活中的一种习惯用语。不过要是从专业角度对对此罪进行分析的话,就要解释清楚,不能出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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