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迫交易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强迫他人出卖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他人一般应是在从事商品的出卖或营利性服务的工作。如果他人并未从事这种营利性的工作,而强迫他人将自己所有的某种商品如祖传之物卖给自己或者强行没有从事搬送煤气的人为自己搬送煤气、未从事饮食、住宿的人提供饮食、住宿,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服务而是合法的营利性的服务。倘若不是合法的服务,如强行为己提供卖淫、赌博等非法服务或者为己洗脚、倒尿等侮辱性服务,则也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
二、强迫交易罪的表现形式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交易一般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而要是出现了强卖或者强买的行为,当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就有可能构成这里的强迫交易罪。而构成此罪,就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具有直接故意,也就是明明知道自己是在强迫他人进行交易活动,而依旧实施了相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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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麻烦,其中一种情况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强迫交易的情形。我们都想在做生意、买东西时,能够顺利的实现自己的目标,但实际上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强买强卖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对强迫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有所了解,以通过法律来挽回自己的损失。
一、法律规定
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商品买卖活动及服务中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破坏了市场交易活动中自愿、公平等原则,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正因为这一特点,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探讨和解决。
三、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构成强迫交易罪还须达到强迫交易罪的“情节严重”,对“情节严重”如何认定,学术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人认为,“情节严重”是指强迫交易殴打他人手段恶劣的、多次强迫交易屡教不改的、非法牟利数额较大的、强迫交易扰乱生产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有人认为还应包括因强行交易受过行政处罚仍不悔改的;有人认为还应包括将多人打成轻伤的;有人认为还应包括索要的价额明显超出合理的价格且数额较大的及所提供的服务或出售的商品质量低劣的;有人认为还应包括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强买强卖手段的强度大,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
对强迫交易罪的“情节严重”并无明确的司法解释,有些省市在司法实践中对其作了规定,如浙江省在《关于办理强迫交易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内容: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三次以上的;实施强迫交易行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个人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或者强迫交易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强迫手段推销伪劣产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实施强迫交易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关于强迫交易罪的一个完整的概括,其中强迫交易罪的法条和第三点介绍的强迫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种种情形尤其需要我们有所了解,希望大家在日生活中增添一点法律意识,当自己遇到上述情形的任何一个时,及时报警、寻求律师的帮助或者通过其他法律渠道来挽回自己的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商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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