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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吃饭食物中毒怎么办呢

2019-05-14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2173次

近年来,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饭店吃饭已经是我们一个非常正常的事情了。很多人选择在节假日或者是纪念日选择去饭店来庆祝一下。吃到一顿美味可口的饭菜是非常让人开心的事情。当然也有可能出现一些让人不是很喜欢的事情,比如说在饭店吃饭之后发现自己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既对身体有非常大的损害,同时也有可能耽误工作,影响自己的精神状态,那么如果在饭店吃饭之后,食物中毒,应该怎么样维权呢?饭店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呢?

不管是进行维权还是进行商谈,最重要的一点是能够证明自己的健康问题是由饭店的饮食导致的,这就需要一个人开具的饮食中毒的证明和在饭店进行饮食消费的证明。这两者才能够证明真的在饭店消费过,且在消费之后自己身体出现了不适之后的所有条件都是以此为前提和基础的。

对于解决方案最合款的一种就是双方能够协商和解。去找饭店的负责人把事情说明看负责人愿不愿意进行协商和解,如果可以的话,当事人是可以拿到尽可能多的赔偿。但这前提是饭店一方愿意配合。这需要双方能够在平等倾听的基础上进行交流。这是最和缓的方式,也是最圆满的方式。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对饭店一方实施一些压力,例如舆论压力。说话如果没有办法沟通的话,可以将此事曝光到当地的电视台和曝光给一些娱乐媒体。

现在的新闻媒体对于这种食物中毒的问题是很有报道的欲望的,他们也愿意关心这种事情。可以拨打当地电视台或者电视节目的新闻热线。一般来讲就会派出记者到当地进行调查,由记者出面来进行协商解决。不过如果使用这种方式的话,双方都避免不了要在新闻上面抛头露面,所以这种方式的利弊还是要看你自己选择。

第三种方式是可以到工商局的消费者权益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工商局是可以管理饭店的相关经营活动和卫生状况的。如果在饭店吃饭,造成了食物中毒,那么饭店的卫生状况和食品安全状况是有待考察的,可以提请工商局的有关部门对饭店进行调查。如果投诉成功的话,饭店会接受调查,并对你进行赔偿。

第四种情况也是最不愿意采取的一种情况就是当饭店既不愿意协商,也没有办法通过舆论媒体解决,更不接受工商局调查的时候就可以使用上文提到的两类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判决。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饭店方面得到应有的惩罚。

以上几种情况是在外吃饭,食物中毒的基本解决手段,我们还是希望大家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不要出现打砸,抢到饭店门口进行示威或者破坏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这样既不有利于自己的维权,又破坏了饭店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双方都没有好处,而且还可能涉及违法的行为,自己也有可能受到行政和民事的处罚,得不偿失。所以最好还是按照以上几种方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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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围绕人的食品发生的安全事件,我们都称之为食品安全事故。大家对之前三聚氰胺事件还有印象吧,这就是典型的食品安全事故,只不过是此时危害的主要是婴幼儿。那么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都有哪些解决对策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食品安全事故有哪些解决对策

1、在立法方面,首先是完善产品责任法,明确产品的概念及范围,扩大产品的范围,使得法律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2、加强人大、司法机关及社会对产品安全事件的监督

3、大力发展民间公益自治组织

二、相关法律是怎么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

第七十一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第七十三条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第七十四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多方面的,其中生产者、销售者为了最求利益,这是最根本的原因。而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有渎职、失职行为也是重要因素。因此,要先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进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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