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为死罪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作为为死罪辩护人享有的权力有:对于律师的辩护意见,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采纳与否的理由等;人民法院因故推迟开庭时间应当于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律师,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律师送达裁判文书等,以保证诉讼正常进行;应当免收或者按照复制材料所必须的工本费减收。
二、死刑案件辩护人的权利的具体内容
1、人民法院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复制涉及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实并直接影响的证据材料的复制费用,应当免收或者按照复制材料所必须的工本费减收。
2、在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当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发言的完整性;对于律师的辩护意见,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采纳与否的理由等。
3、人民法院因故推迟开庭时间应当于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律师,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律师送达裁判文书等,以保证诉讼正常进行。
4、律师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鉴定或者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书面答复并附卷。被告人的律师提出反映意见要求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接待,并制作附卷。
5、被告人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而自己又不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遇到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无正当理由再次拒绝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并记录在案。
三、死刑案件辩护人的义务有哪些
1、承担死刑案件法律援助的律师应是“具有刑事案件出庭辩护经验的律师”。
2、律师办理死刑案件应当恪尽职守,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担任死刑案件辩护人的律师,不得将案件转由律师助理办理。有正当理由不能接受指派的,经法律援助机构同意,由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
4、律师应当在开庭前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征询是否同意为其辩护,并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意见;
5、律师对于查阅的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证人身份等情况的,应当保守秘密;
6、律师应当在闭庭三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7、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建立对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考核机制,对律师参与死刑案件辩护工作实行有效的考核、监督等。
作为死刑的辩护人,是能够享有相应的权力的,人民法院在进行案件的审理的过程中应当给予死罪辩护人足够的尊重与发言权,并且对于可以减免的费用应当给予适当的减免。在拥有相应权力的同时,还有还必须要承担一些责任,妥善的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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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我国法律对犯罪人员最严重的一种刑罚,它只适用于一些犯罪行为极为恶劣的犯罪分子。同时,我国司法机关在判处死刑时也秉持着十分谨慎的态度。在判处死刑之后,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那死刑复核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请跟随北京刑事律师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死刑复核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死刑复核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鉴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终极性,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死刑复核案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应当对原审裁判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
(一)审查、核实原审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事实。这一工作是核心的内容,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
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情节、后果以及危害程度;
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6、其它应当审查的情况。
(二)制作复核审理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案件的由来和审理过程;
2、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情况;
3、案件的侦破情况;
4、原审判决要点和控辩双方意见;
5、对事实和证据复核后的分析与认定;
6、合议庭评议一件、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意见;
从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对犯罪人员作出的死刑判决,其他法院作出的死刑判决要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才可以确定对犯罪人员的死刑处罚。它还规定了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过程中,应对犯罪人员进行讯问,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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