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博士 律师团队

做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上武装叛乱怎么定性

2019-05-05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653次

法律上武装叛乱怎么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武装叛乱罪是指采取武装对抗的形式,以投靠境外组织或境外敌对势力为背景,或者意图投靠境外组织或境外敌对势力,而反叛国家和政府的行为。武装暴乱罪是指采取武装的形式,与国家或政府进行对抗的行为。对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规定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刑法还规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为武装叛乱、暴乱而安排分散的人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所谓策划,是指为武装叛乱、暴乱而暗中密谋、筹划,实际上是处于一切种罪预备状态。所谓实施,是指已经着手,正式开始实行武装叛乱、暴乱的活动。两者行为特征区别是,一个是武装叛乱,一个是武装暴乱。所谓武装叛乱,是指行为人使用枪炮或其他军事武器、装备等武装形式,以投靠或意图投靠境外的组织或敌对势力而公开进行反叛国家和政府的行为。武装叛乱并不完全等同于持械聚众叛乱。所谓武装暴乱,是指行为人采取武装形式如携带或使用枪炮或其他武器进行杀人放火、破坏道路桥梁、抢劫档案、军火或其他设施、物资,破坏社会秩序等,与国家进行对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携带、使用武器,只是使用棍棒、石块等一般暴力时,则不宜作武装暴乱对待。从两罪行为看,都是使用武器与政府发生武装冲突,但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武器尚未来得及被使用,或者没有使用武器犯罪即被制止,因此,如果行为人携带武器进行叛乱或暴乱活动,而不管其是否实际使用,都不会影响武装叛乱罪或武装暴乱罪的构成。

武装叛乱在社会上的发生的几率是较小的,国家在此类问题的处理上存在严厉的处罚,自己需要知晓具体的处理方式,尽量减少自己的罪行的判定,但是问题的处置会存在不小的纠纷,自己需要合理的操作,在有关的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解决。

现在是法治社会,人人都应该守法懂法。近些年来,陆续有关于危害国家安全事件的报道。国家安全胜过一切,是人们群众安居乐业的基本前提。我国对于危害国家的行为也保持严打状态。那么危害国家安全罪怎么处罚?危害国家安全罪有哪些特征?下面请和一起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怎么处罚?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所指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之罪具体是指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武装暴乱罪、策动武装叛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规定犯上述各罪的,依照第一百零三条、一百零四条、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在各条规定的法定刑的上限范围内处罚。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特征是什么?

1、这类犯罪所危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安全

国家安全包括国家的主权以及现行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领土完整。就具体内容而言,国家安全是指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不受颠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受破坏;国家的经济发展、科学进步、文化繁荣不受侵害;对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平等互利的交往和交流不受干涉和阻碍;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机构不被渗透;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等等。总之,国家安全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这些方面的侵害,都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

2、这类犯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行为

对行为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法律惩罚的是其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思想活动,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不一定都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发生,有的只要是已着手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背叛国家、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暴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投敌叛变、叛逃、充当间谍、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战时资敌等行为。

3、这类犯罪的主体通常是中国公民或者外国籍人、无国籍人,也可以是境内外机构、组织勾结外国或者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个人背叛国家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等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

4、这类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由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刑事犯罪,因此,刑法分则第一章对具体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规定了严厉的刑罚,危害国家安全罪在刑法分则第一章中,共有12条,涉及12个罪名,根据刑法的规定,除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和叛逃罪外,对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其行为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刑都可以判处死刑。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罚还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怎么处罚,还要根据具体的罪名和案情。一般来说,对于这类犯罪,刑罚相对较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作为我国公民,人人都有义务揭发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发生,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揭阳律师。

以上是关于法律上武装叛乱怎么定性的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专业办理叛乱,法律上等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如需咨询刑事律师请联系我们。

李扬博士

电话:13552073677

邮箱:13552073677@139.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019室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18 李扬律师 京ICP备17056882号-6 RSS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李扬律师电话 1355207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