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犯罪和民事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没有民事犯罪的说法,应该叫“民事纠纷”。一般称为“犯罪”的行为都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划归刑事范畴。解决民事纠纷所依照的法律为《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刑事犯罪在对社会和公民个人造成的危害程度方面要明显高于民事纠纷,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也会比民事纠纷大很多,还有一点就是暴力,刑事犯罪的发生一般都伴有严重的暴力行为,这是绝大部分民事纠纷所不具备的。其适用法律是《刑法》。两者触犯法律不同。前者触犯民事法律,后者触犯刑法。危害结果程度不同。刑事犯罪往往带来很大的危害结果。法律后果不同。前者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后者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判处刑罚。
二、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的四要件是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1、犯罪客体说明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样利益的要件,犯罪总是侵害了一定利益的。犯罪所侵害的利益实质都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在刑法中,不侵害任何社会关系的犯罪是不存在的,因此,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要件。
2、犯罪的客观方面说明犯罪是在什么样的客观条件下,用什么样的行为,使客体受到什么样危害的要件。犯罪客观方面首先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没有危害行为,就没有构成犯罪的前提。其次,是指危害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
3、犯罪主体说明犯罪是由什么样的人所实施的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各种具体犯罪的主体情况尽管千差万别,但作为自然人犯罪,其共同之处都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犯罪的主观方面说明犯罪主体实施犯罪时主观心理状态的要件犯罪主观方面包括两种形式,即故意和过失。每种犯罪都必须具有一定形式的主观要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和过失,则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刑事犯罪比民事犯罪的危害程度、法律处罚措施等都要严重,其触犯的刑法,而民事纠纷涉及到的法律是民事法律,当事人不会被判刑,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主观方面有故意和过失之分,犯罪后会被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上,都有责任年龄的划分,都将其分为完全责任年龄、限制责任年龄和无责任年龄,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是关系到定罪量刑的大事,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如何认定?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在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和审理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它涉及到是否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及行为人是否具有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的情节。在这方面,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
1、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一律以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如何理解和计算“周岁”。首先,周岁是指根据国际惯例用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出来的行为人的实足年龄,而不是根据民间的农历或其它历计算出来的“虚岁”。其次,已满14周岁、16周岁、18周岁的计算,是指行为人过了周岁生日的第2天起,才认为已满14周岁、16周岁、18周岁。例如,行为人于1986年1月1日出生,至2000年1月2日为已满14周岁,至2002年1月2日为已满16周岁,至2004年1月2日为已满18周岁。反之,即使是14周岁生日当天实施危害行为的,也应视为不满14周岁,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同理,对16周岁生日当天实施危害行为的,只能令其对法定的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对18周岁生日当天犯罪的,应视为不满18周岁,应对其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3、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处罚的法定年龄界限能否突破?例如,对即将满14周岁,甚至差几天就满14周岁的人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行为,甚至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危害结果的,可否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即将满18周岁的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的,可否判处死刑?我们认为,法律在对未成年人定罪和处罚问题上所规定的年龄界限,不能有任何伸缩性,这是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如果允许突破这种界限,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就失去了其限制作用,也是对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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