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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假的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吗?

2019-10-30 来源: 浏览:3277次


2018年4月,覃某向其上线购买了一包白色晶体,对方告诉他这是毒品冰毒。回家后,覃某将上述白色晶体进行分装,后在与他人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并同时查获了其携带交易的32.93克“毒品”。经鉴定,这32.93克“毒品”不含甲基苯丙胺、海洛因、氯胺酮成分,也就意味这是假毒品。之前,覃某还3次向他人贩卖毒品2.87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违反毒品管理规定,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35.8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查获的32.93克假毒品,应当以贩卖毒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最终,法院以覃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贩卖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处罚。本案中,被告人覃某先是意欲贩卖毒品而向上线购买了32.93克“毒品”,之后不知是假毒品而以真毒品进行贩卖,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达到犯罪目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覃某构成贩卖毒品罪,但是犯罪未遂,应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河北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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