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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贿赂犯罪及预防

2018-12-27 来源: 浏览:17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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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贿赂犯罪是以权钱交易为核心内容,它通过运用、影响或操纵手中公共权力来达到个人目标,获取私人利益,满足个人欲望,是权力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贿赂犯罪一方面严重地败坏国家机关的声誉和公职人员的廉洁性,一方面的特点、成因、刑事责任的完善进行剖析,进而根据实际情况,对遏制和预防贿赂犯罪提出建议。

  我国刑法规定贿赂犯罪包括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打击预防贿赂犯罪遏制其孳生、蔓延是当前开展反腐败斗争所面 临的一项主要任务,也是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经济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

  一、贿赂犯罪的特点

  从中国历史来看,历朝历代都有腐败,特别是贿赂犯罪行为,腐败已经威胁到政权的存亡,贿赂犯罪在每个时期都有其特点,当前我国的贿赂犯罪存在以下特点:

  (一)由权钱交易向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并向发展

  贿赂犯罪的本质特征就是获取不法利益,包括政治上的、经济上的等,在贿赂关系中,一方拥有权力,一方拥有财,受贿者手中拥有权力,这种权力能够产生巨大的物质利益,受贿者可以根据对方报出的价码来决定是否"出售"这种权力,而行贿方为了获得这种利益,不惜花钱,或者利用手中权力为其谋取利益来换取受贿者的权力,这样使得本该用于维护国家正常秩序的权力偏离了其正常的轨道,成了"市场上的商品"。眼下的买官卖官的行为就是典型的这种方式,例如原安徽省定远县县委书记陈兆丰,在任时,将其管辖的干部岗位标价,只要你价格能出到位,你就能所愿。据统计,陈兆丰通过这种方式共获取不法利益150万元。

  (二)手段更加隐蔽

  有些贿赂犯罪人打着各种公开的、合法的旗号掩盖贿赂之实。如有的借逢年过节或者领导干部生病住院期间、子女上学、婚丧嫁娶之机送超出正常额度的礼金,或其他有价证券,而领导干部在接受礼金之后,往往会借“请客还礼”的宴席来掩盖贿赂的实质;有的甚至巧立名目,如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送上大额现金,有的故意借打牌之机,故意输给对方,有的安排旅游并支付花销,有的以共同经营,合作"分红"或送"干股"的方式行贿。贿赂犯罪手段也呈现一些新的方式:如从即时收益到转调岗位、退职退休时再行受益,实现"期受"效果,还有利用自己的配偶、子女等接受行贿,造成自己完全不知情的假象。

  (三)内容不断翻新,表现形式多样

  从送钱、高档礼品、购物券等发展到送住房、性贿赂等,数额越来越大,有的贿赂双方挖空心思钻法律空子,逃避法律制裁。如给子女提供国外读书、免费提供旅游,提供赚钱的消息,更加突出的是送汽车的使用权,并且承担汽车的所有费用,名义上是借,实际上是送。如我省某位女副厅干通过出卖自己的肉体,连续征服了先后两任书记,为自己的平步青云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贿赂主体由单一个人向单位蔓延

  单位为了谋取利益以单位的名义行受贿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最为典型的就是商业贿赂,如医药领域 的药品回扣,生产厂家为了能打开药品的销路,给予医院、医生高额的目的,加大了医药的成本,造成眼下药价过高的主要原因。

  (五)危害性大,腐蚀性强

  贿赂犯罪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腐蚀是其他犯罪难以比拟的,一方面在思想道德上,它败坏社会风气,贿赂犯罪所遵循的是以权谋私,唯利是图的性条,它与人类的道德准则相违背,但又与人的贪利动机相符合,其蔓延能够严重影响社会的信仰基础,动摇人们关于公平公正的正义信念,降低社会的道德水准。另一方面在客观后果上,它腐蚀着社会肌体,政治上它公共权力蜕化变质,败坏国家形象,严重时会危及政权的生存,经济上它增加了交易成本,使经济生活不能有序进行,影响着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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