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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辩律师:聚众赌博拘留标准是什么

2019-04-26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860次

关于聚众赌博拘留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聚众赌博拘留标准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从刑事拘留开始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通常需要5-6个月左右的时间,特殊重大案件可能出现延期的情况,时间会更长。可能长达一年多。

二、什么是赌博罪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赌博在中国是不允许的,也是违法行为。情节比较轻的情况下,一般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是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不单单是罚款或者是拘留那么简单,需要根据案件的情节进行承担相应额刑事责任,在旁围观的,也需要进行惩罚。

赌博在我国是被禁止的一项恶劣行为。我们知道在网上开设网络虚拟赌场是会受到查处与网络制裁的,并根据其虚拟赌场大小和影响程度来判刑刑罚。而公民们即使不开设赌场,在网上参与任何禁止性的网络赌博都是违法会受到法律惩罚的,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参与网络赌博量刑标准。

参与网络赌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继续赌博的;  

(三)多次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四)多次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  

(五)教唆、诱骗、胁迫他人赌博的;  

(六)在道路、车站、码头、公园、客车、客轮等公共场所设赌的。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下的;  

(二)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三)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

  

第六条 明知他人用于赌博而提供的贷款或者在赌博中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查处赌博,包庇赌博违法分子,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关于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

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犯罪地”包括赌博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赌博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以及赌博网站代理人、参赌人实施网络赌博行为地等。

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即将侦查终结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网络赌博案件,必要时可由公安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为保证及时结案,避免超期羁押,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已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或者办案单位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受案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再自行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网络赌博案件严重影响到网络健康与人民生活,故公安机关坚决对其进行管辖查处。任何为盈利而参与网络赌博或者提供场所的人都会受到规定的惩罚。参与网络赌博量刑标准首先规定了刑罚与劳动教养的行为区别,并按照相关赌资金额等来判定量刑。

以上是关于北京刑辩律师:聚众赌博拘留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专业办理拘留,标准等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如需咨询刑事律师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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